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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购买的“有机”椰子油可能是假的!一定要看这个符号

2016-09-27 07:06:22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进口椰子油标示为有机,但实际上并没有取得有机认证,此种情况是否构成欺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起纠纷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重庆某超市有限公司解放碑店(以下简称“重庆某超市解放碑店”)退还消费者胡先生货款1680元,并赔偿5040元。

  2015年12月22日,市民胡先生在重庆某超市解放碑店购买了10瓶品名为珏士高的初榨椰子油,花费1680元。该产品原产国为菲律宾,中国经销商为康速商贸(上海)有限公司。重庆某超市解放碑店货架标签上标示“珏士高有机初榨椰子油400ml”,收银小票标示商品名为“有机初榨椰子油”。

  胡先生认为,珏士高初榨椰子油并未获得有机认证,不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涉嫌欺诈,遂将重庆某超市解放碑店起诉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重庆某超市解放碑店退还货款1680元,并赔偿5040元。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与国家认监委就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方面签署相关备忘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产品,拟作为有机产品向中国出口时,应当符合中国有机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第三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一)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二)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

  本案中,重庆某超市解放碑店销售的椰子油系从菲律宾进口的产品,在销售时并未取得我国的有机产品认证,虽然产品外包装的中文标签并无标示“有机”字样,但重庆某超市解放碑店在销售时在货架的标签上和购物小票上均标注有“有机”字样。在普通消费者心目中,有机产品系比非有机产品更天然、更少污染、更安全营养的产品,且在价格上亦有较大的差别。

  重庆某超市解放碑店作为销售进口产品的精品超市,在进口的椰子油未取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的情况下,擅自标注“有机”等字样,足以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行为,故对胡先生要求重庆某万家超市解放碑店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的请求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重庆某超市解放碑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重庆五中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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